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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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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2018-12-05
新經濟移民法 開放引進3類外國中階技術人才

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:2018-11-29 14:30

新聞引據:採訪

撰稿編輯:王韋婷

 

為了因應國內人口結構變化、產業短缺專業人才和技術人力困境,行政院會今天(29日)通過「新經濟移民法」草案,在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和薪資水準前提下,延攬及補充外國人才。草案將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永久居留條件,從連續居留7年縮短為5年、平均每年在台居住183天以上,與外國專業人才一致。外國中階技術受聘僱薪資或所得報酬,門檻為受僱員工平均總薪資的第70分位,相當於產業人力月薪新台幣41,393元,社福人力32,000元。每年中階技術人員的人數總額和產業機關配額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
草案重點包括放寬外國專業人才、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和海外國人及其後代取得永久居留條件,港澳居民可準用。至於外界關注的投資移民規定,行政院會沿用現行規範,也就是投資移民獲得永久居留的條件,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1500萬、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。

依草案將外國專業人才部分將工作類別改為負面表列;放寬高中與國中小學得聘僱外籍學科教師;符合國家重點產業的雇主免除資本額與營業額限制;特定專業外國人只要連續居留3年、平均每年183天,即可取得永久居留權。

草案明定引進3大類外國中階技術人力,包括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的高中職僑外生、在台工作超過6年的藍領外勞,及直接開放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。

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,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不是外勞、不是藍領,台灣去年短缺21.8萬名中階技術人力,多集中在製造業。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表示,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和外籍藍領是雙軌,根據今年2月主計總處的調查,台灣還缺10.1萬名中階技術人力,是目前缺工最大的族群,若能獲得適當補充,將可改善人力結構問題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/view/id/200372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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