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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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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2018-07-12
外國攬才專法上路 永久居留人才適用勞退新制

自由時報〔記者李雅雯/台北報導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(攬才專法)在2月上路,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適用於勞退新制,勞工保險局(勞保局)提醒,雇主應按月為其提繳工資6%退休金;若本為勞退舊制亦可改選擇適用勞退新制,根據勞保局概估,影響人數約為近2千人。

攬才專法在2月8日上路施行,根據該法第11條規定,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,可適用於勞退新制,雇主必須每月提撥工資6%退休金,撥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

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李靜韻表示,在攬才專法施行前,適用於勞基法和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都是採勞退舊制;由於攬才專法上路,根據相關法規內容,其將能自行選擇是否改採勞退新制;在攬才專法上路後才受僱,且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則是一律採用勞退新制。

李靜韻說明,由於攬才專法上路前皆採勞退舊制,若外國專業人才若改採勞退新制,雇主須在8月22日(專法施行日起6個月屆滿日起15天內)前申報提繳專法開始實施的6個月內勞退金;有意願續用勞退舊制則可用書面向雇主表明續用。

根據勞保局比對勞保加保、移民署永久居留外籍人員和勞發署專業外籍勞工資料,因攬才專法上路而受到影響的人數近2千人,平均薪資在8萬多元,目前已有394件回報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breakingnews/2484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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