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go logo
logo

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

最新消息

  • 日期:2018-05-18
政院攬才 推新經濟移民法
2018-05-15 23:51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/台北報導
 
 
 
 
 
 

行政院昨(15)日公布我國首部《新經濟移民法》規劃重點;為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,原受聘於產業或社福的外籍勞工,且累積工作年資達六年以上者,雇主可分別以平均薪資第70分位的月薪留用;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永居或歸化為國民。

經濟日報提供
經濟日報提供
 

賴揆表示,新經濟移民法立法目的,是為了因應台灣社會產業發展的人力、人才需求,以及少子化引發的人力問題。新法囊括四面向,包括外國專業人才、中階外籍技術人力、投資移民、海外國人及其後代。

 

中階外籍技術人力若之後連續居留七年、平均每年在台183天,可申請永久居留,或申請歸化。

平均薪資第70分位是指將薪資由小至大排列後,排名前70%者。依此水準,並採產業、社福薪資水準分流原則,產業人力月薪41,393元,社福人力32,000元的中階技術人力適用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針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的引進共有三種管道,分別是留用具技術能力僑外生、留用具中階技術基層外籍人員、以及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。不過,為免衝擊太大,第三種管道目前只先訂辦法但不上路,具體上路日期要行政院另訂「日出條款」。

 
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7307/3144230

 

回上一頁 回列表頁